|
近日,长乐区市场监管局与马尾区人民法院协同联动,依托 “行政调解 + 司法确认” 创新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商标侵权纠纷案件。该案从受理、调解到司法确认全流程高效推进,不仅及时平息了矛盾争议,更通过司法确认程序为调解结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后盾,实现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无缝衔接,成为我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生动实践。
该案缘起商标权利人的维权诉求:其发现长乐区某小区低压配电箱内安装使用的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所附标识与自身注册商标高度近似,涉嫌构成商标侵权。长乐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接报后迅速响应,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核查与专业比对,最终依法确认侵权行为成立。 为高效定分止争、降低各方维权成本,长乐区市场监管局随即启动行政调解程序。调解过程中,执法人员秉持 “公正专业、调解优先” 原则,一方面向施工方细致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及侵权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也向权利人充分说明工程实际情况与整改现实难点。通过耐心沟通疏导、多轮协商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和解:施工方承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指定期限内将所有侵权产品全部更换为正品;权利人则同步提供技术协助与合规供货支持,一纸调解协议成功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为强化调解协议的履行保障,在市场监管部门的积极引导与协助下,双方共同向马尾区人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此举既为调解协议搭建了专业司法审查渠道,更为后续履行筑牢了法律根基,有效提升了纠纷化解的权威性与可执行性。 此次纠纷的圆满解决,充分彰显了 “行政调解 + 司法确认” 模式的制度优势。行政机关凭借主动介入、专业高效的履职特点,快速查清事实、搭建协商平台、促成各方和解;司法机关通过司法确认程序为调解结果注入司法权威,形成 “1+1>2” 的协同治理效应。这一模式不仅大幅缩短了维权周期、节约了司法资源,更以法律刚性保障了协议履行,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长乐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化与马尾区人民法院的常态化协作,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行政调解与司法确认的衔接机制,着力构建更顺畅、更高效、更权威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为激发市场创新活力、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