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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市场监管局获“药品监管工作表现突出县级监管单位”荣誉称号

来源:长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1-19 12:54:18

近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表扬了福建省2025年度药品监管工作表现突出县级监管单位,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荣获“药品监管工作表现突出县级监管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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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长乐区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守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从保障人民群众“两品一械”安全出发,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防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全力做好药械化安全“守护者”。

01、严监管、护安全,服务民生发展大局

坚持“智慧监管+靶向监管”双轮驱动,运用大数据梳理高风险监管领域与日常检查、专项整治深度融合,推动全区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追溯系统覆盖率达100%。以药品领域“四清”行动及经营环节“清源”行动为契机,聚焦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对医保回流药、过期药品、过期医疗器械等高风险领域实施重点整治,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联合医保、卫健、公安等部门实施协同监管模式,通过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线索移交闭环协作等方式避免监管盲区。2025年以来开展部门联合检查60多家次,成功查处1起“医保回流药”案件,构建起协同高效的药品安全治理新格局。

02、抓办案、提质效,提升药械执法水平

立足投诉举报与日常监管信息,精准提炼有效线索,同时全力攻坚大案要案,实现办案质效双提升。积极推行“科所合一、所队联动”协同办案机制,抽调办案骨干、业务尖兵与法律顾问组建专班,定期召开案件研讨会,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每起案件法律依据充分、证据链条完整、违法特征清晰。2025年以来,共查办各类药品类案件35起,罚没款共计100多万元。其中2起入选省药监局2025年“四清”行动典型案例,1起入选全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典型案例,以标杆案例引领执法办案工作提质增效。

03、抓培训、促效能,凝聚协同共治合力

联合福州市市场监管局、长乐区公安局、长乐区卫健局等单位开展联合培训。2025年新增福州市级药品检查员16人,针对基层监管执法人员、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化妆品经营单位等主体开展各类理论培训8场次,开展“理论+实操”业务培训2场,参训人员共计1000余人次。

下一步,长乐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巩固成效,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作为,以更扎实的举措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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