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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餐饮消费迎来高峰。为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餐饮收费“十标清”“十不得”指引,围绕菜单标示、服务收费、套餐明细、促销活动等环节画出清晰红线,督促餐饮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十标清”聚焦公示透明 收费标准、食材属性、加工费用逐一列明 “十标清”指引要求餐饮经营者在醒目位置,通过价目表、点菜单、电子屏或小程序等方式,对收费项目进行完整、清晰、规范的公示。具体包括:菜品、酒水、纸巾等商品价格,加工、打包、外送等服务收费标准,均须明确标示计价单位与单价。 针对容易引发争议的环节,指引进一步细化。海鲜、蔬菜等时令菜品须及时更新价格;牛腩、甲鱼、大闸蟹等主要食材应标明品名、产地、养殖方式等属性;生鲜菜品如需加收烹饪加工费,须分别标示食材价格和加工费用;提供年夜饭、旅游团餐等套餐的,应逐一列明所含菜品、份量、适用人数,并注明是否另收服务费、茶水费。 此外,网络外卖须在平台页面清晰公示菜品、打包及配送费用等详细信息;促销活动应标明优惠条件、使用限制;服务电话及投诉举报渠道也须在显著位置公示,方便消费者及时反映诉求。 “十不得”划定行为红线 模糊标价、最低消费、临时抬价均在禁止之列 “十不得”指引明确禁止餐饮经营者在价格标示与服务环节实施十三类违规行为。其中明确:不得使用“时价”“面议”等模糊表述规避明码标价义务;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通过细小字体、隐蔽位置等方式弱化标示不利价格条件;不得使用欺骗性菜品图片或“阴阳菜单”“两套价格”等手段欺诈消费者。 针对消费者反映集中的“隐形消费”问题,指引特别强调:不得收取未标明的服务费、茶水费、厨余垃圾处理费及一次性消毒餐具、纸巾等费用;不得设定任何形式的最低消费,包括通过包间费、指定套餐等变相方式。 指引同时明确,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核销团购券时临时增设使用条件,不得擅自降低已承诺的菜品质量或服务标准,也不得在春节、旅游旺季期间坐地起价、跟风涨价、哄抬价格。 |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