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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核心是风险保障,但若忽视条款细节、轻信不实宣传,反而可能让自身权益受损。近期,监管部门接到多起类似投诉,其中一起典型案例值得所有保险消费者警惕。 李先生出于短期理财需求,计划购买一款可五年支取本金的保险产品。在某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推介下,对方反复强调“到期可取、收益丰厚”,却未提及合同中关键条款。李先生基于对业务员的信任,当场签订保险合同,缴纳首期保费66666元。后续李先生经济出现问题,仔细查阅合同才发现,约定的66.6万本金需等到其年满15年才能支取,五年后退保损失巨大,与自身需求严重不符。多次与保险公司协商退保无果后,李先生诉至监管局,最终保险公司存在销售瑕疵撤销合同并退还保费。 案例中,保险公司业务员故意隐瞒核心条款、误导消费者,违背了保险销售的诚信原则,也违反了《保险法》中关于不得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重要情况的规定。此类销售误导行为,往往利用消费者对保险条款的不熟悉和信任,夸大收益、规避风险,导致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自身需求的产品。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是购买保险时,务必摒弃“听宣传、信承诺”的心态,主动索要并仔细阅读保险合同,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支取条件等核心条款;二是不轻易相信“高收益、无风险”“短期支取无损失”等不实表述,明确自身投保需求,理性选择产品;三是若发现销售误导行为,及时留存证据,向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中国人寿寿险宁德分公司 曾巧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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