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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详情】 客户王先生在投保重疾险产品时,健康告知环节未如实告知自身患有高血压病史多年的情况。投保一年后,王先生因突发心肌梗死住院治疗,出院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在理赔调查中,通过医疗机构核查发现,王先生投保前已有明确高血压就诊记录与用药史,属于投保时应告知而未告知的重要事项。依据保险法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保险公司最终做出拒赔并解除合同的决定。 【案例解析】 如实告知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基础,也是投保人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告知的健康状况核定风险、决定是否承保及费率。故意隐瞒或遗漏既往病症,会严重影响核保结论。 【保险提示】 投保时务必做到有问必答、如实告知,不抱有侥幸心理,不随意隐瞒病史,才能确保出险后顺利获得理赔,让保险真正发挥保障作用。(中国人寿寿险寿宁县支公司 吴彬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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