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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详情】 客户张先生投保一份重疾险后,因更换缴费银行卡未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导致连续两期保费未能成功扣缴,保单进入效力中止状态。在此期间,张先生被确诊为恶性肿瘤,随即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经核查,张先生出险时保单已处于中止期,不在保障有效期内,保险公司依法不予承担保险责任。 【案例解析】 长期保险保单设有缴费宽限期,宽限期内未足额缴纳保费,保单将中止效力。中止期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只有办理复效并补缴保费后,保障才能恢复,但复效仍需重新审核健康状况。 【保险提示】 请及时关注保单缴费状态,保持缴费账户余额充足,变更联系方式或银行卡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确保保障不断档,关键时刻保险才能为您保驾护航。 (中国人寿寿险寿宁县支公司 吴彬彬) |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