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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广告监管工作的最新要求,提升行业自律水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5月22日上午,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福州市住建局组织召开规范广告提示性用语宣贯会,进一步强调“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广告中提示性用语乱象整治、金融广告合规管理及户外广告设置等有关要求。全市辖区内楼宇梯视和火车站、机场、商圈(街道)户外广告主要经营主体及相关辖区局广告业务负责人参加。 会议传达了总局、省局关于强化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监管和金融广告合规的工作要求,通报我市部分违法广告问题,强调了户外广告规范建设、日常维护等有关要求。同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贯了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相关合规要点,现场为企业合规发布答疑解惑,并发放《广告合规知识及助企政策百问百答》手册。
近期,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总局、省局部署要求,紧盯广告中“误导性大小字”、不标注或者弱化标注提示用语、绝对化用语、“萝卜坑式引证”、弱化对消费者不利信息等违法广告问题,“上下”联动、“软硬”兼施,有效规范了我市广告市场秩序。 01、线上线下全方位加强广告监管 线上 主要通过市局广告监测平台实时监测全市互联网广告和户外广告发布情况,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监测发布广告87279条次; 线下 主要由各县(市)区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排查工作,重点排查火车站、机场、大型商场超市、城市主干道、旅游景点、大型户外屏幕、医疗机构、药店、母婴店、楼宇梯视等场所广告超1500面。 02、合规助企多维度提升行业自律水平 结合监管工作,同步推进合规助企行动,通过上门指导、发放合规提示宣传资料、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发送合规提醒等形式,引导企业提升合规经营意识,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截至目前,市县两级累计开展普法宣讲活动7场。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聚焦广告中提示性用语规范问题,加大广告监管力度,督促各县(市)区指导广告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净化广告市场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全市广告行业合规健康发展。
为切实贯彻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强化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引导行业合规经营,现就重点合规风险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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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