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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5月25日起可办理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

来源:福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6-05-25 08:23:12

为进一步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坚决遏制“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近日,记者获悉,福建省将于5月25日起正式上线办理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业务。此举是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的重要举措。

哪些液态食品需要办理道路散装运输许可?根据新规,从事植物油、调味品、酒类、食糖、淀粉糖等5类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受托承运方,必须依法取得《准运证》,所使用的运输容器也需同步取得对应证明。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自有运输容器对自己生产经营的重点液态食品进行道路散装运输的,则不需要取得准运证,但运输容器及运输过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自2026年7月1日起,未取得许可的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从事上述重点液态食品的道路散装运输活动。

本次许可业务办理明确了系列要求,进一步把牢食品安全关卡。例如,申请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者须有与运输食品品种相适应的专用运输容器,容器及附件材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在显著位置喷涂“食品专用”或具体食品品种专用标识,标识与容器底色显著差异,字高不小于20毫米;有熟悉食品安全要求和操作规范的作业人员等。

5月25日起,福建省将正式启用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办理通道,申请人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fujian.gov.cn/),定位所属行政区划,通过“我要办”—“部门服务”—“市场监管局”板块,查询办事指南并及时了解最新政策详情。福州新闻网 记者 沐方婷)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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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5月25日起可办理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

为进一步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坚决遏制“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近日,记者获悉,福建省将于5月25日起正式上线办理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业务。此举是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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