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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福建省药监局实施药品“精透监管”工程各项任务,推动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以下简称“两品一械”)监管向精准化、专业化、穿透式转型,6月5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印发《药品“精透监管”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局和市局机关相关处室、局属相关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方案主要内容: 任务分工 1.药品化妆品监管方面:一是按照省药监局要求,负责在药品连锁门店试点攻坚,着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分类监管标准和实操工作范本。二是整合许可信息、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等多源数据,结合国家药监局触发式监管系统、药品化妆品网络监测平台等平台,运用智能风险识别技术,形成“精透监管”名单,开展风险研判与动态分类监管。三是对高值医保药品、儿童化妆品等重点品种、重点领域制定分类监管策略,对品种价格异常、购销路径可疑的、不良反应频发的,深入开展上下游延伸穿透式检查,实施精准打击。对《高值医保药品或常见药品参考目录及任务分配清单》中责任单位为福州市的任务品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流通环节监管时,须对其流向开展全环节全链条跟踪式检查并记录。 2.医疗器械监管方面:一是按照省药监局要求,负责牵头起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指引。二是聚焦医疗器械集采中选产品、青少年近视防治、辅助生殖、医疗美容、艾滋病防治、流感和心血管疾病诊断试剂等重点产品,在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冷链运输及代贮代送、线上销售、第三方医学检验中心及医疗美容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等重点环节,强化全链条风险防控。 3.技术支撑方面:持续深化药品、化妆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进化妆品检验项目扩项,2026年底前完成3个标准101项参数扩项并取得资质;每年参加4项及以上药化领域国家级能力验证,提升检验质量管控水平;推进2026年福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药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夯实硬件基础;每年选派年轻技术骨干赴省院进修、以老带新等培育技术人才梯队,不断提升检验检测的精准度与监管技术支撑效能。 4.智慧监管方面:探索开发市局药品网络销售智能监管程序和医疗器械监管等智能体,综合运用电商平台、投诉举报、抽样检验等多源数据,用AI算法开展风险预警,构建“线上预警+线下核查”的闭环,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维权体系,强化投诉举报数据分析研判,完善分级分类处置机制,切实提升“两品一械”监管的精准度与效能。 5.风险防范方面:统筹整合不良反应监测、投诉举报、国家抽检不合格等多维度风险数据,建立高风险产品常态化筛查研判机制,推动抽检工作由传统随机抽检向“风险预警+靶向抽检”模式转变,针对性制定市级药品化妆品抽检计划,聚焦高风险品种(如特殊药品、中药饮片、儿童化妆品等)、重点环节(网络销售、医疗机构使用)、薄弱区域(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医院与学校周边的零售药店),持续提升“两品一械”监管效能与问题隐患发现能力。 6.队伍建设方面:持续拓展市级检查员库建设,强化市县所检查力量,大力挖掘培育我市现有干部队伍中的“行家里手”,积极推荐骨干力量参与市局的现场检查和飞行检查,加强上下联动、以干促学,通过跟班学习、现场教学等方式,推动检查员在实战中熟悉规范标准、掌握检查方法、积累办案经验,提升全市“两品一械”监管检查的整体能力和规范化水平。 7.宣传引导方面:依托“福州市场监管”政务新媒体矩阵(微信、微博、抖音号),全方位多渠道开展“两品一械”领域普法宣传活动,进社区、进医院、进企业、进校园普及安全用药、安全用械相关知识。畅通12315、12345等投诉举报渠道,优化受理流程,落实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媒体参与监督,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共治体系。 8.协同监管方面:继续加强与卫健、医保、税务等部门监管协同,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通报和会商机制,对检查发现涉及相关部门的问题线索,及时做好通报或者移送;对其他部门转送涉及药品领域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组织调查处置,深化行刑衔接、行纪衔接、行行衔接,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实施步骤 2026年,各单位按照省药监局的工作部署,在试点任务类别先行开展,初步形成“一类一策”风险问题清单及配套检查工作指引。 2027年,拓展优化覆盖全类别监管对象,完善检查指引体系。市、县同步落地,构建上下联动、协同推进格局。 2028年及以后,深化总结成熟经验,形成统一工作规范,建成长效制度体系。 工作要求 市局各责任处室要分工负责、协同联动,形成本处室具体实施“精透监管”的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压紧压实责任。各直属事业单位要强化协同配合,服从技术力量统筹调度。各县(市)区局要按照省药监局、市局部署,聚焦问题发现质效、根源剖析深度、整改落实成效、风险处置力度、共治建设成果等为核心内容,主动对标、密切跟进,向下推进末端实施、向上及时汇报进展。各级各单位要将实施“精透监管”与年度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进,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同向发力、一体推进的强大合力,推动“精透监管”在全面、深入、高效实施。(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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