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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 | 远离虚拟货币 保护财产安全

来源:福建消费网     发布时间:2026-06-10 16:12:40

今年6月是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平安人寿福建分公司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虚拟货币风险高,理性投资护钱包;警惕高收益陷阱,守住钱袋子,守护幸福家。

【案件回顾】

刘女士经人介绍加入某“专家荐股群”,群里“老师”不断推荐某平台自行发行的虚拟货币,并且声称该平台即将上线,正在发行的平台币预计未来有10到20倍,甚至100倍的溢价,并且冒充大型的正规金融平台为自己背书。在群里不断刷屏的一夜暴富故事引诱下,刘女士买入大量“虚拟币”。该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一夜之间关闭,股票群被解散,刘女士所有资金都无法提取。经调查,该平台实际并不存在,所谓“虚拟货币”也并不真实,完全是诈骗平台自导自演的数字假象。

【案件解读】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犯罪分子往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在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布虚假融资、虚构项目获取巨额利润、以小恩惠蒙骗老年群体投资办理会员等方式募集资金,造成人民群众财产巨额损失。

近年来,不少犯罪团伙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集资,谎称新技术、新要素或者新的应用产生,冒充所谓“专家”,利用部分人不了解或是追求“高利润、高回报”的投机心理,以此为噱头设下骗局,对此,应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风险提示】

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自行承担。广大保险消费者应谨记高回报伴随高风险,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防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防范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非法集资务必遵循以下原则:

1.对“虚拟货币”等新型投资项目保持高度警惕。在我国,投资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虚拟货币投资交易在我国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所谓平台其实是后台可以由犯罪分子自由操控的假平台。

2.拒绝“高收益、高回报”。保持理性投资观念,选择合法投资渠道,对任何宣称超高收益的投资理财项目保持戒备心,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

3.理性投资,避免盲目跟风。应基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切勿被短期高收益蒙蔽双眼。理性分析产品的真实收益来源和风险,避免盲目跟风。  

4.保护个人信息,防范诈骗。不轻易向陌生人透露个人信息或进行资金转账,避免成为诈骗分子的目标。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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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 | 远离虚拟货币 保护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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