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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十五五”规划纲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深化拓展“放心消费八大提升行动”工作成效,推动“放心消费在福建”行动走深走实,大力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部署,福建省消委会将于2026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现面向全省诚信经营主体发出参与邀请。 一、活动原则 2026年“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以秉持公益、经营者自愿、消委会倡导、质量优先为原则,不收取经营者费用。 二、活动名称 “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 (二)活动时间:2026年9月15日—10月15日,共计31天。 四、申请条件 (一)参加活动的商品自2025年以来,没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没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舆情。 (二)参与活动的商品原则上应规范使用商品条码,确保商品来源可溯、信息可查。 对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全国消协智慧315”投诉平台的和解企业以及参加过2025年“3·15金秋购物节”的经营者,予以优先考虑。 五、报名材料 (一)“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经营者申请表(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2026年“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经营者承诺书(需加盖企业公章及委托代表签名)。 (三)经营者申报信息表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凡自愿参加福建省“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的经营者,请提交申请表、承诺书与信息表,发送至消协组织邮箱。通过审核的经营者将获授权使用活动专属标识及海报。 六、申请指引 省级经营单位可直接向省消委会提交审核;市、区县经营者向属地消协组织咨询、提交初审材料。 七、特别提醒 (一)经营者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商品和服务申请参加活动。 (二)活动标识需完整规范使用,不得擅自更改、增减专用标识和海报中的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 (三)活动结束后(2026年10月16日0时起),经营者不得继续使用“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专用标识、海报进行商品和服务商业宣传、促销等营利性行为。 (四)活动期间若发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取消活动资格、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情节严重且涉嫌违法违规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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