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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收费公示模板(参考)》,进一步规范宁德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市场价格秩序,提升价格信息透明度,让广大车主充电消费看得懂、算得清、消费更明白。
01、全面推行“价费分离”公示模板 全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商除向用户收取电费以外,可向用户收取服务费用,与电费分开,分别列示。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由运营商基于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自主制定,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及APP、小程序、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线上渠道公示总的充电单价及电费、服务费分项单价等三个价格信息。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商应通过服务费用回收成本及获取收益,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各运营单位应确保充电电量单独计量,不得将电费与服务费合并打包收取。单次充电结束后,运营单位应通过APP、小程序、短信等方式向用户推送费用明细清单,明确列示电费、服务费及合计金额。 02、参照统一模板进行规范化公示 请各运营单位参照本通知附件模板,在充电场所、官方网站、APP/小程序等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各运营单位可结合自身品牌形象及场地实际,对模板进行本地化或个性化微调,但必须涵盖模板中的核心要素:收费项目、计价单位、单价标准、适用时段、收费依据及监督电话。力争在全市范围内形成相对统一、规范的公示样式。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应分别标示峰段、平段、谷段等各时段的电价标准和服务费标准。鼓励采用图片、动画等生动易懂方式展示收费方式和标准,便于用户快速准确理解。线上APP、小程序、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公示内容应与线下公示牌保持一致。 03、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充电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及“价费分离”执行情况作为价格监督检查内容之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常态化检查。重点检查不按规定公示、标价不规范、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行为。重点检查线上APP/小程序公示内容与线下公示牌是否一致,占位费等附加费用是否事先公示告知,预充值用户余额退还渠道是否畅通。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将依法严厉查处。 |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