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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户获赔10万后身故 太平人寿再付3万身故保险金

来源:福建保险频道 作者:通讯员朱凌 陈维娜人气:248次 发布时间:2010-04-30 00:00:00    分享到:

保户获10万伤残保险金后身故 太平人寿再付3万身故保险金

    福建保险频道讯(通讯员朱凌 陈维娜)4月27日,太平人寿湖南分公司理赔专员来到客户李某家中,专程送上3万元身故保险金,妻子刘女士不停地感谢太平人寿:“真没想到去年你们给我们家理赔10万元后,这次还能再赔付3万元,太平人寿真是诚信啊!”

    原来,李某是农场经营户,曾于2006年6月购买了太平人寿意外及人寿保险产品。2009年4月,李某因骑电动车意外摔伤导致右侧额叶脑挫裂伤,身体多处地方严重骨折,当场昏迷不醒,被紧急送往医院接受治疗。事后,李某家人向太平人寿湖南分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并在第一时间获得付意外伤残全额保险金10万元。

    出院后,李某一直瘫痪在家,严重的病情加上褥疮导致其全身感染,不幸于今年2月25日身故。4月20日,李某家属委托代理人向太平人寿申请理赔。考虑到该理赔案件的特殊性,为确保理赔时效,太平人寿理赔专员接到报案后立即将调查前置,并迅速帮助客户收集理赔资料。由于案情清楚,材料齐全,客户家属很快就收到了太平人寿结案短信提示,并获得太平人寿3万元全额身故保险金。

责任编辑:陈祺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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