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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倍意外身故保险金 泰康快速赔付125万余元

来源:福建消费网 作者:通讯员林敏琪人气:154次 发布时间:2009-04-14 00:00:00    分享到:
    福建消费网讯(通讯员林敏琪)记者近日从泰康人寿获悉,日前,该公司快速理赔一起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案件,赔付额高达125.76万元,成为今年以来泰康人寿第二起赔付金额过百万的案件。

2009115,张女士在银行渠道购买了泰康人寿的《金满仓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一次性缴纳保费30万元,保障期限5年,保额31.44万元。21,张女士在驾驶电动自行车上班途中,不慎与卡车相撞,不治身亡。

36,身故受益人向泰康人寿提出理赔申请,经核实保险事故属实后,按照“金满仓”保险条款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不幸身故,本公司按四倍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泰康人寿及时向受益人支付了125.76万元的理赔款。

理赔是保险公司兑现承诺,为客户提供保险保障的重要体现。泰康人寿一直把理赔服务作为保险服务的核心环节,致力于理赔服务的不断提升,推出了小额理赔客户立等可取、网上报案、客户服务热线理赔服务专席等新举措,以进一步提高理赔服务时效、提升理赔服务水平。

责任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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