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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责任范围内 意外险不赔“猝死”

来源:楚天金报     作者:记者张阳春 通讯员覃丰    人气:413次     发布时间:2009-09-09 00:00:00
不久前,老陈在家突然昏倒,在急救人员赶到前就停止了呼吸,医生诊断为“猝死”。对此,保险公司很快支付了人寿保险金,但却拒绝赔付其名下的意外险,理由是“猝死不是意外”。其家人很不解,明明是突然发生的死亡,怎么不是意外呢?

  据介绍,所谓猝死,是指看来貌似健康的人或病情经治疗后已稳定或正在好转的患者,在很短时间发生意想不到的非创伤性死亡。

  由于过程急骤,往往出乎意料,并来不及救治。这也是让很多人理所当然认为猝死是一种意外的原因。但实际上,根据医学统计,发生猝死的患者,是因其自身潜在某种疾病而导致死亡的突然发生,“猝死”的主要原因是心脏病。

  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专业人士高伟提示说,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意外伤害”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猝死与之显然不相符合,因而不属于意外险理赔范围。
责任编辑:陈祺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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