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不少人购买了进口婴幼儿配方食品,却看不懂标签上的信息,对此,深圳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处加工食品科相关负责人给出了提醒。 首先,婴幼儿配方食品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获得海关总署注册,且进口产品与注册类别相符。婴幼儿配方食品及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必须经过科学评审,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还须经过临床试验后方可取得注册证书,必须在标签上标示注册号。 同时,进口婴幼儿配方食品须将中文标签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不得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或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述。不得使用“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 不要购买或食用无中文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的产品。购买时请注意产品的真实属性。举个例子:蛋白型固体饮料属性为饮料类,其所含营养素及营养素含量无法满足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营养。在购买时,请不要将蛋白型固体饮料与婴幼儿配方食品及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相混淆。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境外生产企业名单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查询。对于一般贸易渠道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海关会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费者可以要求经销商出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