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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索赔多元化解 诉非联动高效解纷

来源:福建省银保监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23 14:55:04    分享到:

——省银行业保险业消保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民营企业巨额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1月22日,在福建银保监局和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福建省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银行业保险业消保中心”)历经九次主持调解,某民营企业集团公司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险”)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两起损失争议金额超过一千六百万元的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得以通过分阶段调解的创新方式,促成被保险人先行可获得共计903万余元的赔付款项,国寿财险在协议签署后的当天即支付了第一笔349万元的赔款。

调解现场实拍

2020年6月28日,某民营企业集团公司的两家子公司的仓库发生火灾后,向国寿财险报案索赔。在查勘理赔中,双方对受损财产的损失金额认定和投保是否分项等保险合同约定及条款的理解产生重大分歧,导致被保险人无法及时获得保险理赔。加之今年外部因素的影响,企业经营面临极大困难,被保险人企业有长期停工停产的风险,而其所属的500多名员工将失去收入和保障。

是选择诉讼打官司?是否有其他更快速便捷的非诉解决途径?

在一筹莫展之际,被保险人选择向福建银保监局与福州中院联合建立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成员单位---福建省银行业保险业消保中心申请纠纷调处。省银行业保险业消保中心立即组成由中心主任、保险调处部负责人和中心聘请的业内专家共同组成的调解工作组,在福建银保监局和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支持下,前后共进行了九轮次的调解,其中四次前往当事人公司调查了解案情、听取各自意见、“背靠背”调解,五次邀约双方当事人在省银行业保险业消保中心进行现场调解。

调解组的专心用心、敬业专业和辛苦付出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协议签署后,被保险人特地向省银行业保险业消保中心赠送了“维权调解见效快,社会和谐民安泰”的锦旗表达谢意。

省银行业保险业消保中心詹功俭主任表示,本案纠纷双方最终愿意接受调解,得益于福建银保监局和福建省高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支持,也得益于国寿财险积极履行保险业主体责任和对诉非联动与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重视支持和及时响应。

省银行业保险业消保中心通过与福州中院合作调解本案纠纷,取得了四大创新突破:一是首次引入公估人参与调解;二是不拘泥于形式,从解决争议的目的出发,未使用常规的《调解协议书》,而是以《损失确认书》的签署,锁定了事故最终全部损失金额;三是本次调解金额超过1624万元,损失核定分项达276项,创省银行业保险业消保中心成立以来之最;四是务实求真、求同存异,创新性的采用分阶段调和矛盾,逐步推进争议解决,既让被保险人可以尽早拿到赔款,最大程度消弭了矛盾,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据了解,在福建银保监局指导推动下,我省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于2019年9月19日成立,并开通了全省统一消费者维权服务热线电话“968133”。这是全国首家全面覆盖银行业保险业、全面覆盖省市两级的第三方非诉调解组织。从成立伊始,省市消保中心就一直致力于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福建省银行保险纠纷,一年多来,省市消保中心累计调处了银行保险纠纷3864件,涉及金额10716.35万元。

2020年5月,福建银保监局与福州中院在全省率先成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小组,并签订了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备忘录,省市消保中心快速响应,先后与省高院民五庭、立案一庭和福州中院等7家中级法院,以及仓山、闽侯等14家县区基层法院建立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和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截至2020年底,已受理省、市、县三级法院委派委托调解案件1189件,成功调解970件,涉及金额4344.62万元。省银行业保险业消保中心推出的依法合规、公平合理、便利高效的金融纠纷公益调处服务收获了广泛赞誉,得到社会普遍认可,先后被福建省高院、福州市中院和区县法院聘任为特邀调解组织。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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