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的方式套取费用、人为修改数据导致有关统计报表指标失真的违法行为,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分别:(一)对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给予警告,处以罚款十一万元。(二)对颜怀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一万元。(三)对张灵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一万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翔安支公司因虚列费用的行为,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分别(一)对人保财险厦门市翔安支公司处以罚款二十五万元。(二)对刘金垵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四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