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亡人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海沧区道路交通亡人事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沧区道路交通亡人事故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要求,结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新国标规定的8点标准,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日常监管,联系工作实际,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户一档,对电动自行车商户进行“地毯式”检查。市场科会同各市场监管所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对沿街电动自行车销售及维修经营户逐家进行检查,完善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者一户一档信息。指导销售单位建立主体责任,要求规范经营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的可追溯制度,保存完整的进销存台账。 问题导向,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销售质量监管。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以下四种行为坚决打击。打击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打击不按要求落实电动车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蓄电池密封性以及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的相关技术标准;打击违规改装,严格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 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重视电动自行车印发火灾危害,务必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停放时远离可燃物,落实电动自行车充电过程防护措施,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 截至目前,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执法人员对辖区57家经营户的电动自行车的产品经销品牌、质量合格证、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尚未发现企业经营户违法违规行为。(娄亚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