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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提高风险意识,做合法的消费者

来源:福建新消费     发布时间:2021-03-09 12:32:21

  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一、典型案例


  客户贺某于2016年7月投保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万元,年交保费3300元。受今年疫情影响,客户资金紧缺,生意无法经营,想要退保,但恐中途退保会有损失,在他人的唆使下拨打投诉电话进行投诉。客户称投保时业务员告知可以按保险合同的保额的多少倍进行借款,现发现此说法无法兑现,要求公司全额退费。


  二、案例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保单销售时业务员是否有告知清楚保单的借款条款内容以及退保的相关的规定。


  三、处理结果


  接到投诉后,我司工作人员与客户联系,客户表示手头上有证据可以证明投诉内容属实,并提供一张与业务员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给公司工作人员。我司工作人员通过其推荐人联系到该业务员,跟其说了相关事宜后,业务员也主动去找客户,把客户投诉的情况再次进行解释,若保单中途退保会有损失。贺某对其伪造与业务员微信聊天记录的做法表示抱歉,求业务员原谅,也责怪自己为了想要钱,相信别人做违背道德的事,同时差点触犯法律。


  四、风险提示


  1、按《保险法》第15条规定:“投保人申请退保,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按照合同约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2、《刑法》第306条伪造证据,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内容,了解产品的责任,在合同规定范围内享有自己的权利。消费者还要强化自己的风险意识,不能在别人唆使下,随便编造、伪造证据,终究会害人害已。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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