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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及时报案方能尽快理赔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林榕敬     发布时间:2021-03-20 13:48:33

  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典型案例


  高女士在中国人寿购买了重疾险产品,保额26万元。2020年3月,高女士被诊断罹患“乳腺浸润性导管癌”,随即至漳州国寿柜面报案。


  当日10:30,柜面受理报案并立即展开调查,但因疫情原因,医院禁止外来人员进入,理赔调查工作陷入了困境。经紧急沟通,漳州国寿决定通过互联网视频或者录音方式连线医生核实情况。主治医生工作非常繁忙,调查人员坚持守候,终于利用医生10分钟的午休时间见缝插针进行连线完成核查并进行案件后续处理结案。18:00左右,理赔款26万元划账至客户账户。自报案至理赔款入账,前后不到8小时。


  案例分析


  本案中,高女士因患乳腺癌出险,及时向公司报案,公司及时进行立案、调查、赔付,在疫情防控期间排除困难顺利完成“重疾一日赔”,维护了客户权益。


  1.保险合同的理赔权益


  理赔是保险合同中的主要权利之一,也是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主要方式。被保险人在出险后,应及时至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通过资料审核、调查等方式,确认出险情况,并及时作出是否理赔的决定并告知消费者,如此才能妥善维护消费者权益。


  2.疫情防控期间的创新服务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常规的理赔调查无法正常进行,为完成公司对重疾确诊客户“一日赔付”的承诺,妥善维护客户权益,公司创新调查方式,通过互联网视频连线方式向主治医生核实客户出险情况,客户最终顺利在当天获得赔款。


  风险提示


  客户在出险理赔时,应该准备好相关资料,及时向公司报案索赔,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及时报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提交资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林榕敬/文)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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