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五一假期来临,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文体旅游、公安、交通执法、城市执法等部门,加大对大嶝旅游市场的商超、餐饮店巡查力度,打击旅游市场乱象。执法人员在对厦门市翔安区金嶝渔翁餐饮店检查中,通过询问游客、查阅点菜单和店内监控,发现该店经营者郑某在执法人员来店之前,临时变换海鲜标价标签,制造平价制售海鲜的假象,该店经营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五条,“经营者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必需的账薄、单据、凭证、文件以及其他资料”之规定,根据《价格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店当场责令改正,处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 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借此提醒商家一定要诚信经营,不要“聪明反被聪明误”!如果消费者发现此类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举报。(蔡龙吟、江燕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