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2020年3月26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收到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诉书,显示福州市某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侵犯伊利公司“伊利”“巧乐兹”“巧脆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该局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遂前往该冷冻食品公司现场检查。经伊利公司鉴定,当事人冷冻库内的1776箱“伊利巧乐兹经典巧脆棒”非伊利公司生产,均为侵权商品。该局于同日立案调查,并依法扣押上述涉嫌侵权商品。鉴于涉案商品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为17万元,已达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追诉标准,6月29日,该局将此案移送福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点评】本案涉案产品数量多、货值高,且当事人无法提供产品合格证明。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委托相关检验机构对涉案食品进行检验,发现涉案食品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标准,为不合格食品;在当事人否认其知假售假的情况下,办案人员积极联系商标权利人,通过对比正规渠道的产品价格与当事人的购货价格,以及当事人供货商的商标授权资质,从而认定当事人的主观故意情节。(郑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