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中国银保监会莆田银保监分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莆银保监罚决字〔2021〕2号),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存在财务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行为。 网络资料图|与文无关 依据《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4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莆田监管分局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处以35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中国银保监会莆田监管分局还对涉及违规行为的9名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对林金良予以警告,并处以2.4万元罚款;对李卿予以警告,并处以1.3万元罚款;对陈秋硕予以警告,并处以3.5万元罚款;对戴国粦予以警告,并处以3.75万元罚款;对陈明立予以警告,并处以4万元罚款;对李德政予以警告,并处以0.25万元罚款;对杨晓容予以警告,并处以3.6万元罚款;对谢晓静予以警告,并处以2.9万元罚款;对徐紫阳予以警告,并处以0.6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