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治乱工作,积极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民生热点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召开行动部署会。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今年5月至12月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 加强组织领导 铁拳行动是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的重要举措。总局、省局已将相关案件的查办情况纳入“双打”、质量、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考核。省局已建立机关有关处室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工作专班,为此,市局也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对照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协商解决重大问题,推进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工作无缝衔接。各县(市)区局、综合执法支队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把铁拳行动作为年度核心任务,按照上级部署任务要求,第一时间细化行动方案,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和时限要求,迅速开展专项行动,确保行动取得成效。 聚焦十大领域 此次铁拳行动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服务行业,以及农村与城乡结合部市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多发的重点区域。总局、省局明确了10类重点查办案件,各业务处室要开展对口指导,各县(市)区局、综合执法支队要加大执法力度,着力查办一批大要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一)销售药残超标的畜产品、水产品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出“瘦肉精”的肉类; (二)宣称减肥和降糖降压降脂等功能的食品中添加药品; (三)生产销售“偷工减料”劣质钢筋、线缆; (四)生产销售劣质儿童玩具; (五)中介机构“乱收费”; (六)翻新“黑气瓶”; (七)农村市场“山寨”酒水饮料、节令食品; (八)“神医”“神药”等虚假广告; (九)成品油违法行为; (十)汽车4S店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 此外,各县(市)区局、综合执法支队可以在查办上述10类案件的基础上,按照“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的原则,针对本地区其他突出问题,另行部署开展其他领域的专项执法行动,如“酒类回收”“药品回收”“假冒伪劣汽配”“假冒伪劣酒类”“违规销售军服”“无照或超范围经营复印打印打字”等执法行动。 拓宽案源渠道 各县(市)区局、综合执法支队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主体、重点部位,全方位、多渠道汇集各种违法犯罪线索。通过12315“诉转案”、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执法督查、抽检、飞行检查等方式,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大力推进行刑衔接和行纪衔接。加强与公安机关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研判等方面协作,对于重大复杂案件,视情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联查联办。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杜绝办案中“跑风漏气”,消除“人情案”,防止地方保护主义。 开展督导检查 省、市局将通过交叉检查、专项督导、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案件查办的督促指导。对问题多发高发、案件查办不力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人。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对典型案例推荐上报省局,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办案能手,向省局推荐进入综合执法人才库。同时,将行动开展情况纳入相关领域执法办案工作考核重点内容。 营造舆论氛围 各单位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两微一端”等多种方式,有计划地开展宣传活动,持续释放震慑效果;定期公布一批典型案件,展示执法办案成效,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做好宣传解读,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 落实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局、综合执法支队要按照“边行动、边总结”的原则,及时建立案件查办工作台账,及时跟进行动工作动态,及时梳理分析数据材料,及时总结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