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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整治!守护稚嫩童颜

来源:厦门日报(记者:陈泥)、厦门晚报(记者:高金环)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25 08:50:50    分享到:

儿童化妆品是指供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包括洗面奶、润肤霜、沐浴露、洗发水、防晒霜、护臀油等系列产品。

为保证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质量安全,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重点对辖区母婴用品店、药店、超市等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售卖来历不明儿童化妆品 海沧一超市挨罚

海沧新阳一家连锁超市日前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并处以1万元的罚款。

在海沧新阳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辖区一家经营儿童化妆品的连锁超市进行检查时,抽查了该超市货架上在售一款“青蛙王子”牌婴儿热痱粉,结果发现商家不仅未按规定执行进货查验记录,无法提供该产品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未留存该化妆品的备案凭证和检验合格证明,也无法说明产品的合法来源。执法人员当场向该超市经营者开具了书面责令改正通知。但在限期10天内,该商家仍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商家的行为已涉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海沧新阳市场监管所依法对该超市存在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其立即下架封存该产品,并对其处以10000元的罚款。

翔安区局多管齐下专项检查儿童化妆品

在翔安区,市场监管部门对经营化妆品的单位也开展了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175人次,检查商户35家,分发宣传品400张;并引导网店经营者在网页发布警示语,提醒顾客理性消费。截至目前,已对6家存在儿童化妆品违法经营行为的商家做出责令整改通知,对3家企业立案查处。同时,翔安区市场监管局还开展了儿童化妆品面霜监督抽检,检验项目包括微生物、激素、抗感染类药物、重金属等指标,均合格。

选购儿童化妆品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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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记者:陈泥)、厦门晚报(记者:高金环)通讯员:郑振坤 张立康 陈荣荣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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