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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部署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15 18:21:34    分享到:

根据福建省、市纪委监委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工作要求,为全面贯彻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严厉打击在儿童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等违法行为,整治规范儿童化妆品经营秩序,督促儿童化妆品备案人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儿童化妆品经营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信意识,推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努力保障儿童用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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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日前,龙岩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重点整治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问题,守护儿童用妆安全。

一、整治重点

(一)备案环节:违法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暗示医疗效果等行为;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

(二)经营使用环节:进货索证索票不齐全,进货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擅自配制化妆品行为。

(三)监管环节:监管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履职不到位,监管领域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作风问题;许可环节人员不廉洁行为。

二、工作目标

(一)经营者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法规执行力度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监管部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儿童化妆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三)消费者安全用妆意识得到增强,主动参与社会监督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形成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四)监管人员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掌握儿童化妆品经营基本情况。对儿童化妆品备案人、较大规模经营单位、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经营主体开展调查摸底、监督检查(或抽查),建立监管档案。

(二)开展线下经营儿童化妆品监督检查。对儿童化妆品经营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建立主要经营单位名单,重点关注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及其他较大规模经营者的经营情况,重点检查其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情况、经营儿童化妆品的功效宣称情况、进货台账管理情况等。

(三)开展儿童化妆品备案后监督检查。对完成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在备案后3个月内分别组织开展产品的备案资料技术核查工作,重点核查产品标签是否存在违法宣称功效行为,产品配方是否符合安全性相关要求。

(四)开展儿童化妆品监督抽检。结合今年国抽省抽计划安排实施,对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等经营的驻留类儿童化妆品和我省境内投放省内销售的进口驻留类儿童化妆品开展监督抽检。

(五)严厉查处涉及儿童化妆品的严重违法行为。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涉及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标签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等违法行为,依据新《条例》等法规规定,在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涉案产品检验认定等工作。同时,对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发现作风问题的进行严肃问责。

(六)对儿童化妆品经营者开展法规宣贯。结合新《条例》宣贯活动,对较大规模经营单位进行《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的集中培训教育,集中开展向经营者发放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与义务告知书、违法责任告知书,集中组织签定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等相关活动。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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