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宁德市食品安全工作被评为A级等次。 这是继宁德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科科长林生泽获得“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受到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表彰后,宁德市食品安全工作再次得到的殊荣。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艰辛努力下,宁德市在小作坊规范提升、补齐基层监管力量、加强网络订餐、“一老一小”补短板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月工作联动、季度形势分析和调研督促三项机制。 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组织领导责任、监督管理责任、能力建设责任、食品安全保障责任,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升。 2020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保持了食品安全稳中向好形势;市本级增加600万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加大各环节监管力度,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90起,罚款847.8万元,抽样检测主要食品(含快检)67026件,抽检总体合格率99.85%。其中,查处案值50万元以上的食品安全案件2起,移送公安部门19起。 下一步,我市将发扬长处,继续发挥好监管职能,齐抓共管,针对考评中发现的不足,采取措施落实整改,补齐短板,争取更好成绩,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