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近期,清流县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 分类监管。严格按照《三明市危险化学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分类监管办法(试行)》执行,同时根据企业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保障能力和实现程度,以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日常巡查、执法检查等情况,结合企业信用等级,将企业分为A、B、C、D四个监管类别,分别实行宽松、适度宽松、常规监管、加严监管等不同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实行差异化监管。目前,全县4家危险化学品获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进行评估,全部评定为B类企业。 动态调整。对企业分类实行动态调整,调整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在调整周期内,可以视情况对企业分类进行适时调整。 信用惩戒。在实施分类监管中发现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拒绝接受检查以及受到行政处罚等质量违法失信行为的,将失信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向社会公示,并实施信用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