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为全面贯彻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根据省、市纪委《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方案》和省药监局《关于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要求,严格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监管,及时发现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潜在的安全风险,严厉打击危害儿童健康的严重行为,保障儿童用妆安全。 6月23日,三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梅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区内母婴用品专卖店、商超、化妆品专卖店等儿童化妆品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进货渠道来源、产品标签宣称、产品是否按照备案配方生产、经营者是否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所经营儿童化妆品的功效宣称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经营单位未建立或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问题,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并移交稽查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