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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财险福建分公司符合辖内农业保险经营条件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02 21:53:04    分享到:

福建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公布符合辖内农业保险经营条件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第二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闽银保监办发〔2021〕268号

各银保监分局;各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51号)、《福建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明确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闽银保监办发〔2020〕275号)相关规定,经审核,现将辖内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布(见附件)。

相关公司应根据要求,将拟开办农业保险业务的县(市、区)分支机构目录及相关资料向福建银保监局、当地银保监分局报备。

特此通知

福建局辖内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第二批)名单(2021年8月)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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