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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福建电力部署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18 09:18:11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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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治“四风” 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9月14日,国网福建电力纪委印发《中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纠“四风”的通知》。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从政治上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紧迫性,准确把握新时代新阶段对加强作风建设的新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把抓作风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把纠治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作为巩固深化作风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抓紧抓牢,强化对干部员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结合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学习先进典型,树立新风正气。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对节日期间相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可能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排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管控。

  通知指出,全体干部职工要对照福建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从中汲取教训,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禁“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 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严禁利用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及违规接受该节礼,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物品和土特产等; 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和购买消费高档酒水,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严禁和供应商、承包商、 协作队伍等利益相关方、管理对象、服务对象一起旅游、健身、聚会、聚餐、度假;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打着“公务接待”“商务活动”等旗号,领取、发放、赠送上述卡或券,严禁违规打高尔夫球;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收敛钱财,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一桌餐” 等隐蔽场所,或组织、参加隐秘聚会,严禁在社会活动中攀比摆阔、奢侈浪费。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部门要聚焦主责主业,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履行监督责任、开展日 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持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聚焦隐形变异问题,聚焦加重基层负担问题,根据公司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灵活采取大数据筛查、拓宽举报渠道等适当方式统筹开展监督检查,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坚持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反弹回潮、防疲劳厌战。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优先处置、快查快办,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公司纪委办。对责任落实不力、出现“四风”问题的单位部门,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并一律通报曝光。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报告制度,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请按要求报送公司纪委办。

  来源:纪委办 宣传部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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