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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贸促会已出具9份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涉合同金额974万

来源:海西晨报 作者:叶子申 发布时间:2021-11-04 08:24:19    分享到:

外贸企业遇到突发疫情,无法如期履行合同怎么办?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缓解企业压力,服务好受疫情影响的外贸企业,近段时间以来,厦门市贸促会通过各种渠道,免费为企业出具与新冠疫情相关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助企业渡过难关。

  据了解,厦门市贸促会主要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外发布“厦门市贸促会关于免费出具与新冠疫情相关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的通知”,并及时开通绿色通道,建立“新冠疫情证明”QQ群解答企业困难诉求,指导企业申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截至10月31日,市贸促会共为厦门建宇实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出具新冠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9份,涉及合同金额974.68万元,涵盖服装、机电设备、纸制品、五金套件等行业,涉及德国、英国、法国等9个国家和地区,帮助企业减少损失,降低疫情带来的影响。

  据悉,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属于商事证明领域中的事实性证明行为,是指由中国贸促会及其授权的分、支会应申请人的申请,对与不可抗力有关的事实进行证明,该证明本身不会直接认定企业遇到不可抗力情形,而是证明发生了延迟复工、交通管制、限制入境等客观事实。出具后可作为当事人主张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责任的重要证明文书。该证明得到全球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认可。

  注意事项

  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的本质是关于客观事实情况的证明,而非企业合同免责的“王牌”。该证明本身不会直接认定企业遇到不可抗力情形,而仅是证明发生了延迟复工、交通管制、劳务人员派出受限等生产经营暂时停滞的客观事实。

  获得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并不意味着相关受影响企业在其相关合同项下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合同责任,企业首先凭借此证明与相对方及时沟通,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则企业最终能否免责,还需要综合考量合同关于不可抗力条款的约定、合同准据法、“疫情及其防控措施”与“企业无法正常履行合同”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多种因素。有关企业如果以不可抗力为由,企图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逃避法律责任,亦会得不偿失。如果合同双方就不可抗力适用产生争议,则需要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海西晨报记者 叶子申)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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