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经省政府同意,由福建省科技厅牵头编制《福建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十四五”科技规划)。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科技部的精心指导下,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十四五”科技规划于11月5日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十三五”以来,全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发展新产业、新技术、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为重要抓手,先后推出一系列科技体制改革重大举措,科技特派员制度不断巩固深化,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创新型省份获批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创新发展试验获得支持,全省创新体系更加健全,创新环境不断优化,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科技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充分发挥支撑引领作用。据最新统计,福建省高新技术产业化效益指数居全国第4位,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居全国第9位,科技创新环境指数居全国第9位,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居全国第7位。 “十四五”科技规划是福建省进入新发展阶段编制的第一个科技发展五年规划。在编制过程中注重专题研究与开门问策相结合,引入高校、院所研究力量开展战略研究,组织两轮网上建言献策,发函征询有关高校、院所、企业和省直部门建议。《规划》文本形成后,召开四场专家咨询论证会,两次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各地市及其科技管理部门意见,并书面与省发改委进行衔接,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和建议。 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黄海昆副省长作了两次具体批示,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9月24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十四五”科技规划。 全文共分三个部分、九个篇章内容,设立14个专栏,凝炼12项科技创新重点行动(计划)、10个重点产业攻关技术目录,梳理创新平台、研发机构、特色园区、重大专项等89项重大(工程)项目,力争“十四五”末全省区域创新能力在全国排位有新提升。 一是总体要求。全面总结“十三五”规划实施成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要求,提出“十四五”时期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思想、重要原则和总体思路,设立11个具体创新指标。 二是重点任务。围绕创新高地、重大攻关、创新主体、研发平台、人才育引、开放合作、体制创新等方面提出七个方面主要任务,重点阐述增强科技自立自强能力、建设国家创新型省份的思路和举措,主要体现在实施12项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一是科技创新走廊建设行动。以建设福厦泉科学城为核心,推动沿福厦泉轴线打造科技创新走廊,将自创区打造成为全省技术创新策源地。 二是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行动。发挥全省7个国家级高新区、3个省级高新区的支撑引领作用,实现省级以上高新区设区市全覆盖。 三是基础研究和源头创新行动。建立健全基础研究长期稳定支持机制,推动基础研究重大平台和设施建设,力争获取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成果。 四是科技重大攻关行动。聚焦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围绕10个重点产业技术领域,拟组织实施22个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和一批区域重大项目。 五是企业创新能力培育提升行动。至2025年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8000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1000家以上,单项冠军企业达300家以上。 六是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行动。以加快构建省创新实验室体系为引领,推动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展,促进科技链和创新链双向紧密融合。 七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行动。至2025年布局建设100家以上省级技术转移机构,推动年均技术合同交易额200亿元以上。 八是高层次人才育引行动。深入实施省引才“百人计划”和八闽英才培育工程,重点培育和引进一批产业领军团队、特级后备人才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九是科技特派员助力产业转型和乡村振兴行动。每年省、市、县三级精准选认2000名以上科技特派员,至2025年新建利益共同体100家以上,50家科技小院、30家以上省级星创天地。 十是深化海峡两岸创新融合发展行动。推进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海峡两岸生技和医疗健康产业合作区建设。至2025年新建闽台港澳科技合作基地20家以上。 十一是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行动。完善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激励机制,引导国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打造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机制,推动“十四五”期间全社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8%以上。 十二是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提升领航计划。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培育一批高价值和核心领域专利,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和竞争力提升。 十三是实施保障。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策供给、抓好项目实施、注重规划评估”四方面健全规划组织实施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