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消费模式层出不穷,预付款消费、网络购物、体验式营销、直播带货等消费问题愈发突出。为进一步营造消费权益多元保障的满意消费环境,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和司法部门不断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福州市罗源县试点成立了全省首个消费纠纷联动调处中心,为消费环境保驾护航。 2021年12月30日上午,由罗源县松山市场监管所、松山司法所、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和罗源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一会三所”)联合成立的消费纠纷联动调处中心在罗源县松山司法所举行签约揭牌仪式。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何春阳、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主任章小林、罗源县司法局局长黄国祯、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兰凉平共同揭牌。 消费纠纷联动调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指出:“一会三所”消费纠纷调解制度的核心体现为三个“共”字,一是部门共建,由市场监管所和司法所牵头,成立消费纠纷联动调处中心,将专业性强、情况复杂的纠纷,由司法所负责开展人民调解,一般性的消费纠纷,由市场监管所开展行政调解,打通行政部门调解渠道;二是社会共治,委托消委会的人民调解员,协助开展消费纠纷人民调解,邀请律师事务所定期会诊重大、复杂的纠纷,提出专业性建议,实现全社会的消费调解;三是全民共享,通过多部门共同发力,切实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时刻践行“消费者诉求就是工作,消费者满意就是标准”的理念。 值得一提的是,该中心试运行期间已妥善处理过一起消费纠纷案例,快来看看吧! 读懂政策,谨慎购房 【案情】消费者反映投诉称:与某房产中介公司签署购房合同,但是现在贷款批不下来,中介公司同意退费19万(中介费、定金、监管资金),但是要2个月后付给消费者,消费者不认可,要求中介公司尽快退回费用。来电投诉。 【调查过程及结果】2021年12月罗源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执法人员将诉求件转至“消费纠纷联动调处中心”处理。随后中心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经核查了解,消费者来电反映7月18号与该公司签署购房合同,但是现在贷款批不下来,中介公司同意退费19万(中介费、定金、监管资金),但是要2个月后付给消费者,消费者不认可,要求中介公司尽快退回费用。该诉求件的争议焦点是要求店家尽快退回费用。经调解,房产公司已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消费者,双方达成一致。 【评析】福建宽达(罗源)律师事务所王律师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本案中,该消费者因为自身原因购房贷款无法审批,根据事先与房产中介签订的购房合同可以支付相应违约金要求该公司退还19万的费用。值得注意的是,在购房前,作为消费者不应对购房中介对于贷款政策及自身贷款额度等问题的说法过分轻信,应当本着谨慎原则,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先去银行、公积金中心等机构对自身情况做详实了解,以避免日后产生“交费易,退费难”等维权问题。 成立消费纠纷联动调处中心,旨在促进司法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取得进一步良性互动,切实有效缓解基层单位执法工作压力,节约行政执法成本,共享各方维权资源,为构建消费维权大调解格局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该中心的成立,标志着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机制正式运行。今后,消费纠纷联动调处中心将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及时有效化解各类消费纠纷,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调解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为消费环境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