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着力提高重点领域监管执法水平,持续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全年共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250件,罚没款1989.76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5.87%、48.86%。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尚、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2022年春节期间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现公布2021年第二批示范性强的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武夷山市彭某福虚假宣传案 处罚金额:100万元 基本案情:当事人在经营珠宝玉器购物店期间,其销售员以假扮“富豪”老板或老板亲属等虚假身份向进店游客讲解玉器知识,其中,存在引人误解的虚假表述,并以各种虚假利益为诱饵,鼓动游客“捧场”,诱导游客购买玉器等商品。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三)(四)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