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着力提高重点领域监管执法水平,持续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全年共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250件,罚没款1989.76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5.87%、48.86%。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尚、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2022年春节期间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现公布2021年第二批示范性强的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福建特斯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商业混淆案 处罚金额:1万元 基本案情:当事人于2019年11月11日成立,从事电动汽车充电桩等相关业务。该企业字号“特斯拉”为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第22864019号,核定使用商品类别为电池、电池充电器),该商标具有一定影响力。当事人在经营中,将微信公众号更名为“特斯拉充电站”,并在公众号充电桩业务的内容宣传和充电桩照片展示中使用“特斯拉”中文标识,该中文标识与“特斯拉”商标权利人的中文商标在字体、结构、排列方式上基本相同,视觉上无差别。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规定,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