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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局组织学习《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

来源:龙岩市场监管 作者:谢易玲、江闯 发布时间:2022-03-10 16:53:28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职能,有效提高登记注册、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永定区市场监管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组织业务股室、各市场监管所注册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学习《条例》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解读材料,重点了解出台的背景及与旧法、旧条例的区别等,进一步明确登记全程电子化、简易注销、歇业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等相关制度创新的具体内容,强化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取消登记程序受理环节,实现减材料、减环节的目的;进一步明确了登记机关的监管职责、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等,特别是对撤销登记和档案管理给出了明确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和无照无证查处要求,明晰市场主体法律责任等。

同时,还通过窗口咨询、年报公示等契机,积极向办事群众宣传新《条例》及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详细告知各类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歇业、注销等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所需要求等。

据了解,《条例》及实施细则自2022年 3月1日起正式生效,这是我国制定出台的第一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对在我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作出统一规定,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创业创新、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条例》实施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5部行政法规将同时废止。( 谢易玲、江闯)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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