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2021年度侵犯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案例15:营运绕行多收费 乘客投诉来维权 2021年7月6日,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值班人员接到乘客来电投诉。乘客投诉称,7月5日14时28分左右,其乘坐闽C7507出租车从泉州高铁动车站至泉州文庙,驾驶员绕行多收费。经调查核实,2021年7月5日14时28分,驾驶员皮某驾驶闽CT7507出租车接载乘客从动车站至泉州文庙,途中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选择较远路线,而非导航软件推荐最优路线,二者实际相差4公里左右。交通执法部门认定驾驶员的行为属于营运途中无故绕行的违法行为,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对其予以立案。2021年7月23日,交通执法部门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九项,参照《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道路运政)第208045序号一般情节规定作出给予当事驾驶员罚款人民币伍佰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