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2021年度侵犯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案例16:小区物业服务差 强制执行来维权 2021年7月初,联成花园业主向鲤城住建局,电话投诉泉州联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小区服务差,存在的小区公共收益未按规定公开公示的违规现象。鲤城住建局立即组织人员现场调查,存在违规现象,当即发出整改通知书。联成物业公司在接到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整改。鲤城区住建局8月份决定,对联成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公共收益未按规定公开公示的违规现象立案调查后确认违法事实:泉州联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公共部位经营收益情况进行公布、公示,经鲤城住建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涉嫌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鲤城住建局于9月份经过行政处罚集体讨论会现场讨论,依法依规对泉州联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责令立即改正;2单位处罚10000元人民币。现罚款已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