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又又又来了,为大力宣传2022年“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营造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氛围,提升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结合疫情防控,由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主办的“共促消费公平 共筑有福之州”2022年福州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福州广播电视台举行。 活动现场采用“云直播+云互动”和转播技术连线现场执法的形式进行现场直播。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长陈宗胜出席并发表讲话,为2022年福州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拉开序幕。 ![]() 活动中,执法人员现场揭晓并解读福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 通过实景实地的连线现场执法检查,多方位展现我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实施与成效,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维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现场还举行了新一批“福州市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示范单位”和“食品安全放心餐厅和放心食堂”的授牌仪式,并由企业代表进行诚信经营承诺书的宣读。 ![]() 同时,活动现场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和省、市级媒体签订社会共治战略合作协议,在市场监管领域宣传及舆情处置等方面建立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关系,创新推进“监管执法+媒体监督”社会共治新模式,共同推动福州市市场监管工作提升,为建设“有福之州”作出新贡献。 ![]() 今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 ![]() 共促消费公平,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法律赋予消费者权利的重要抓手。 过去的一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及各级消协组织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紧扣“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的消费维权年主题。 在处置群众投诉举报、完善消费维权机制、打击侵权违法行为等方面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现将有关情况发布如下: 一、2021年福州市消费维权总体情况 2021年度,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依托12315市场监管热线及全国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28.5908万件,较2020年度增长11.90%,较2019年度增长36.95%。其中:接受消费者咨询19.0838万件,投诉6.7662万件,举报2.7408万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71.85万元。 全市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255件,解决2255件,结案率100.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5.73万元。其中: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补)偿45件,加倍赔(补)偿金额1.9万元。 二、2021年福州市消费维权工作主要做法 (一)着力提升生活品质,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深化商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分析研判我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投诉举报热点问题,针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成品油、学生文具、儿童玩具、非医用口罩、消防产品等领域的1765批次商品实施抽检,并依法公示不合格商品信息,提升群众消费的辨识度。同时,针对抽检不合格商品,第一时间采取下架、销毁、召回等处置措施,对直接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不合格商品,更是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全力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2.深化食品领域安全监管。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创建“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为2021年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新增“互联网+”省级明厨亮灶示范单位30家,市级食品安全放心餐厅40家、放心食堂20家,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肯定。尤其是对群众关心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结合市纪委“点题整治”部署要求,专门开展了“网络餐饮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检查了餐饮服务单位1.13万家次,查处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655起,同时鼓励全市市民积极参与网络餐饮专项整治,专门在“e福州”设置投诉举报通道,并制作了“福州市监整治网红外卖”等一系列短视频,网民关注度高涨,视频总点击量达1.43亿次、点赞数达140.1万个,有效守护了我市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3.深化疫情防控安全监管。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疫苗安全事件等专项应急预案,有效提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起疫苗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全市14家疫苗配送机构和261家接种单位全覆盖监管。为保障测温仪器的精准度,在机场、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开展免费检定(校准)测体温类仪器9675台(支)件。督促药店发挥好“哨点”作用,强化“四类药品”(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销售管理,归集、导入购药信息204.2万条。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市集中监管仓加强作业人员排查和风险管控,严格规范进出仓货柜流程,全年累计完成5455个货柜消杀检测,拦截阳性货柜75个,集中监管仓管理工作获国务院督查组肯定。 4.深化民生消费安全监管。开展民生领域查办案件“铁拳”行动,推进岩茶、高端白酒、片仔癀、眼镜等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规范清理借庆祝建党100周年等名义从事商业炒作行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517件。突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等8项“点题整治”工作,立案查处744件,其中1件被国家教育部公布为典型案例、4件被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为典型案例,工作成效获省、市纪委肯定。依法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整顿55条路段泊位停车收费问题,集中整治“低价游黑链”、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旅游市场多发问题,检查旅行社(含分社和网点)307家次,其他旅游企业(含景区和星级宾馆)190家次,导游60人次,立案查处29件,罚没款24.58万元。 (二)着力维权机制建设,有效形成社会共治合力 1.完善维权网络规范建设机制。2021年,我市积极推进12315与12345便民服务热线归并整合,建立“双号并行”电话转接机制,完成12315提供7×24小时服务、相关运行数据实时向12345热线平台归集等既定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规范12315平台工作程序,实现统一接听、统一督办、统一考核。进一步畅通基层维权网络,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83家,建设ODR企业(在线消费纠纷调解)103家,促进维权有序、处理高效。 2.建立维权社会共治救济机制。试点成立“一会三所”消费纠纷联动调处中心,聚合市场监管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力量,构建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三位一体”新格局。灵活采用企业约谈、劝谕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发挥律师、专家、消费维权志愿者等多方维权力量,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新闻媒体广泛报道和消费者肯定。比如,对某公司利用婚纱租赁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提起全省首例预付卡消费纠纷支持起诉案件;又如,针对某电商平台以划线价形式的格式条款,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发起全国消协系统首例针对电商平台的民事公益诉讼,受到媒体广泛关注。 3.倡导推行线下无理由退货机制。发展完善线下无理由退货机制是消费维权的需求,也是增强消费活力的需求。福州是在全省第一个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的城市,2021年全市又有23家企业加入了无理由退货的行列,目前已有沃尔玛、永辉、天虹百货、红星美凯龙等130家企业,积极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倡议。 (三)着力维权宣传教育引导,凝聚消费安全共识 1.突出“警示性”消费教育。依托媒体、公众号、社区宣传栏等线上线下宣传载体,为消费者提供商品选购、规避陷阱等消费指导,共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典型投诉案例等信息137篇(次)。同时,制定了《消费教育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指导中国移动东街营业厅、晋安区供电营业厅等单位创建消费教育示范基地,推进消费维权教育的社会化、专业化。 2.突出“场景化”消费指导。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消费者代表等人员,参加“食物银行”消费体察、“美丽乡村”体验式调查等活动,通过现场体验,推动商家完善消费服务,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3.突出“科学化”消费引导。按照《全国消协组织比较实验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组织开展比较试验,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加强质量管理,引导消费者安全、理性选购和使用。去年,联合省消委会,对线上线下20余个品牌的手机充电器进行比较试验,并向社会发布比较试验结,为消费者选购商品提供重要参考。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及各级消协组织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放心消费建设构建合法权益保护体系,不断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公平,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福州市场监管;消保处;应宣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