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

平安人寿福建分公司以案说险:怂恿“更换”不可信,退旧买新损失大

来源:福建新消费     发布时间:2022-03-15 17:10:33

【典型案例】

2022年2月,客户吴某反映接到一名自称某保险公司服务人员林某电话,称公司安排要求上门为其名下保单进行升级,客户同意林某上门。见面后,林某向客户吴某真诚地“讲解”了现有保单存在的种种不足,并为客户提供了一套“有价值”的升级转换方案。即将现持有保单退保,用所退保费转购新产品以实现产品升级。客户吴某在其引导下欣然接受“新方案”,提交老保单退保申请,并通过林某办理了新单投保。

吴某收到保单后,因发现保单非本地保单,遂向当地保险公司反馈情况,才知自己是纯粹的“弃旧投新”,并非产品升级。新购产品与原持有产品属同类产品,各有千秋,但新单重新起算缴费及起保时间,损失巨大。

【案例分析】

本案中,林某以“保单升级,更换成更好的险种”为由诱骗客户弃旧投新。客户未详细了解所购产品,盲目听从退掉已持有多年的老保单,重新购买雷同产品,造成多重损失。

【风险提示】

1、犹豫期后退保,将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会导致一部分的经济损失,用所退保费转购新产品,新单重新起算缴费及起保时间,造成更大程度的损失。

2、退保后再次投保,可能会因会因年龄的增长或身体状况的变化而费率上涨甚至被拒保,失去获得正常保险保障的权利。

3、退保而重新投保,如保险条款中有约定等待期的,等待期将重新计算,当意外或疾病来临时将措手不及。

【案例警示】

消费者需理性消费,购买产品时要充分了解产品基本要素,保险产品要特别关注了解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单现金价值等重大权益,不要盲目听取他人怂恿“弃旧投新”,给自己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责任编辑:沙鹏成
首页 | 版权声明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公共服务 | 衣食住行 | 日常消费 | 图片 | 视频 | 区域

Copyright © 2020-2029 福建新消费 福建消费网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邱兴亮律师
闽ICP备20009188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