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广告承诺升学事项,一中介公司挨罚。 ![]() 2021年4月,湖里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网络监管手段,发现厦门某房地产中介公司发布含有承诺升学事项的房地产广告。 经查,该公司自行编辑的一则房地产广告中,称其所售的一套房产为“双地铁口、松柏学区、带电梯”,并分别在安居客二手房网及58同城网发布。 案发时,该房地产中介公司实际尚未售出上述房源。 湖里区市场监管局认为,该房地产中介公司发布含有承诺升学事项的房地产广告,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应根据《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参考《厦门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本案中该房地产中介公司发布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所发布房源尚未出售,无违法所得,且不存在从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节,最终责令该房地产中介公司改正,对该房地产中介公司罚款5000元。 以案说法 房产中介在广告中出现“松柏学区”这样的字眼,实际上是对学区房的承诺。 一方面,如果是学区房,将意味着房子的价格会更高,会更好卖。另一方面,消费者可能被引导作出购买决定。但是,这样的承诺在将来未必能够实现购房者的期望。 广告所承诺的内容具有不确定性,可能误导消费者,进而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告的内容不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通讯员:林伟武 颜莉莉 制图:林琳山) 以案说法 律师: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张志瀚、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 陈福猛、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陈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