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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促进消费公平 持续深入宣传引导

来源: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18 15:31:19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省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的实施,切实发挥消费维权社会平台作用,进一步扩大消费维权社会宣传,积极倡导树立公平消费理念,助力省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榕市监消〔2022〕77号),福州市消委会紧扣中消协“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立足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实际,通过报刊电台、视频直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渠道积极做好“3·15”期间的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是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消委会会长陈宗胜于2022年3月2日带队赴福州喜盈门实业有限公司、贝壳找房(福州)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消费维权调研检查,详细了解企业在线下无理由退货、消费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开展,并就消费维权工作、共促消费公平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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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市消委会于3月上旬对贝壳找房(福州)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移动东街营业厅等消费教育示范基地进行回访,实地检查消费教育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积极抓好“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宣传,持续推进消费教育工作的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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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委会于3月13日在福州电视台联合举办2022年福州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场授予福州宜家家居有限公司等24家单位为福州市第三批“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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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市消委会联合福州市律师协会在3·15前夕向社会发布2021年消费投诉十大典型案例,先后被中国消费者报、海峡都市报、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等新闻媒体以及学习强国、新浪、网易、搜狐、腾讯、中国消费网、东南网、台海网、法治福州、福州新闻网等网络媒体报道或转载,其中1个案例入选省消委会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并向基层消委会编印发放《2021年消费投诉典型案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修订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宣传材料3000余册(份)。

 五是市消委会与福州移动传媒有限公司合作,在3月13至3月15日通过3000多辆公交车和2000多辆出租汽车的LED屏,滚动播放年主题及相关标语近500条(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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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是市消委会与福州移动公司合作,群发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及消费维权宣传短信2万条,扩大消费维权社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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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是市消委会于3月17日联合福建天人和律师事务所公益律师在抖音平台开展“3·15”线上直播活动,宣传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讲解评析餐馆只提供收费餐具、特价商品拒绝退换等消费维权案例,进一步丰富了消费教育宣传形式,吸引了近3000名网友和消费者在线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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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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