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监管,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有效地减轻人民群众教育收费负担,翔安区市场监管局在辖区内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职业教育阶段学校、高中教育阶段学校、高等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教育收费单位。 近日,翔安区市场监管局新店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一家幼儿园检查中,发现该校未公示保教费的收费标准。该校负责人称收费标准全市统一,故未意识到应对该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该校未对保教费进行公示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之规定,执法人员立刻依法对发现问题进行立案调查,责令该学校立即改正并处罚款600元。 下一步,翔安区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按照检查重点和要求,查深查细查透,切实查办教育收费案件,坚决曝光情节恶劣的典例案例;引导督促学校自觉规范收费行为,坚持收费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杜绝各种教育乱收费问题发生,切实提升辖区校园教育管理整体水平。(通讯员:郭建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