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为营造更加安全、有序、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努力。 2021年6月,筼筜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湖滨三里某小吃店进行核查,发现备餐间冰箱内有22袋已超过保质期的“盐焗鸡、骨香鸡心、佛跳墙”等冷冻食品原料。经执法人员深入核查,该店后厨灶台炖锅内正在烹煮6只整鸡,灶台上方铁架贴着2张《外卖制作单》,垃圾桶内有丢弃的9个包装袋,袋内“盐焗鸡、白切鸡”等也均超过保质期。 当事人刘某供述,2019年其从广东省云浮市先后购进65批次 “鲜熟鸡”等多品类冷冻食品原料,在湖滨二里、湖滨三里、开禾路、金尚路等多个场所从事食品经营,并在同安区五显镇自建冻库用于贮存上述原料。2020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店铺陆续停业。2021年,其湖滨三里的小吃店恢复经营后,刘某不愿销毁之前囤积的冷冻食品原料,铤而走险将自建冻库内已超过保质期的“鲜熟鸡”等运至小吃店内,解冻加热并调味成“手撕鸡”等餐食,通过线上外卖及线下堂食同步销售。 执法人员通过调取外卖平台经营数据,结合供货厂家出库记录等证据对本案进行深入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并吊销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刘某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提醒食品生产经营者,平时应及时清理库存,确保食材卫生安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通讯员:张弥 林莉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