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迅速行动,制定印发辖区银行业保险业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维护老年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提醒老年金融消费者注意识别非法集资的4项特征12种表现形式,避免上当受骗。 非法集资往往以高额收益做诱饵,打着所谓“高大上”项目的幌子,用虚假宣传造声势,主要有以下4个特征: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形式吸收资金; 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目前已经出现以下12种表现形式,老年朋友见到时要注意识别防范: (一)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二)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三)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四)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五)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六)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七)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八)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九)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十一)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二)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供稿: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