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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城火热进行中!龙海区市场监管局干部们穿着蓝色战服全方位“拉网”摸排,多线并行,长线作战,仍发现不少问题,让我们带你一起穿街走巷,对不文明行动坚决说no! 餐饮服务人员未佩戴口罩 餐饮店在从事餐饮服务的过程中,未按规定佩戴口罩,违反了《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该餐饮店改正,但其仍未改正,依据《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当场予以当事人罚款处罚。自创城以来,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6份,当场处罚决定书24份。 食品生产经营者健康证过期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自创城以来,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9份,已完成720多张健康证办理。 车辆违规加装遮阳伞(篷) 为消除摩托车、电动车违规加装遮阳伞(篷)的交通安全隐患,深入各商家、超市和电动车、摩托车销售点或维修点进行宣传和检查,对违规销售、加装的遮阳伞(篷)一律予以扣押,依法处罚,打击对协助加装遮阳伞(篷)的违法行为。自创城以来,共排查电动车经营户137户次,电动车及摩托车配件经营户57户次,现场发现并监督经营户自行销毁遮阳篷143个。 非法交易野生动物 为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坚决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中华鲎于2021年2月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若经营中华鲎未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截至目前,查扣中华鲎1只,当天放生,罚款2000元。 “三防”措施不完善 创城期间,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和农贸市场开办方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农贸市场内及周边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巡查力度,严格执行“三防”“生熟分开”,防止落实不到位现象回潮。自创城以来,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当场处罚决定书16份,监督检查意见书6份。 校园周边无底线营销 执法人员在辖区各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经营单位,现场查获了一批“三无”食品,在部分产品标签上发现带有“蒙汉药”、“蛋疼含片”、“牛B丸”等具有色情、暴力、低俗等字眼的糖果,已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食品安全和标签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后,立即查封扣押了上述物品。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7起,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商标、专利侵权、广告违法系列 加强对经营行为涉嫌商标、专利侵权、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执法人员发现辖区内某些服装店从事经营活动时,未经商标注册人授权或许可,擅自销售“adidas”“Nike及图形”“冰墩墩”注册商标,已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五条第四项的规定;食杂店、水暖配件店等市场主体涉嫌销售假冒专利产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自创城以来,假冒专利立案4件,涉嫌商标侵权共立案15起(其中奥林匹克8起),罚没款4.36万元;立案查处广告违法案件8件,结案4件,罚没款1.0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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