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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多举措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排查整治

来源:龙岩市市场监管局     作者:罗培海     发布时间:2022-06-16 07:30:58

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是城市安全运行管理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为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龙岩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部门职责,相继开展了“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等专项行动,多举措持续加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检验单位及燃气器具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安全监管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署推动

市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瓶装液化石油气等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将此项工作列入安全生产重点内容,通过局党组会、安全生产工作务虚会以及领导带队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检查等形式,部署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去年以来,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议5场次,领导带队开展督查12次,对督查中发现2起涉嫌违法问题移交立案查处。

细化目标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年初制定下发龙岩市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及《“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落实各级监管职责,明确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排查整治相关工作目标、任务及进度要求。将全市17家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2家检验单位列为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重点对象,并逐家签订《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承诺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深化排查整治,严格执法检查

结合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法检查,加强部门联动以及强化跨区域执法协作,不断将瓶装液化石油气排查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去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检查212人次,检查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检验单位75家次。整治期间向广东梅州市场监管局移交违法案件线索1条,立案查处7起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充装、检验案件(充装6起、检验1起),已结案5起,罚款13.61万元。累计摸排燃气具等生产、经营单位312家次,对燃气具经营户进行抽查时共发现5个调压器(减压阀)无合格证,检查人员当场要求经营户立即下架不得销售;同时配合完成流通领域燃气具省级质量抽检3批次,抽检结果均合格,同时另增加15批次的燃气器具列入今年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夯实数字化管理基础,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

为有效解决气瓶充装、检验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量大面广难监管等难题,早在2015年,我市气瓶充装、检验数字化信息工作已在全省率先试点,并通过原省质监局考核验收后得到推广。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借助科技手段配备永久性条码,进行数字化“身份证”建档瓶装液化石油气瓶累计已超过90万只。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继续完善气瓶信息化监管机制,将企业气瓶信息化系统建设的完成情况列为年度监督检查的重要指标内容,督促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检验单位持续升级气瓶追溯系统。截至目前,我市气瓶充装、检验单位已按省局要求,在2022年6月1日前全面完成系统升级并与全省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实现数字化建档瓶装液化气“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上级有关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各项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加强部门联动,破除信息孤岛,充分利用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化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与此同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引导群众使用合法瓶装液化石油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畅通公众参与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共同管控的局面。(罗培海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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