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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全力推进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

来源:宁德市场监管     发布时间:2022-06-24 11:17:48

近日,针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通报的多批次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宁德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古田、东侨、福鼎进行严格的现场督导,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均衡推进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办理“国、省、市、县”四级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任务269件,已完成185件,立案161件,作出行政处罚91件,没收非法所得金额约5.2万元,罚款20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7件,其中,司法机关立案2件;办理风险监测问题样品核查处置任务8件,已完成7件。

抽检监测我们这样做

线上线下抽样并行 双轨推进抽检工作

由于突发宁德“0409”疫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顺利推进。为此,市市场监管局因应势变,采取果断措施,积极沟通承检机构,协调辖区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在严格落实全市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采用“线上”、“线下”抽样并行模式,稳步推进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线上”是通过各大网络销售平台挑选符合抽样要求的样品,采用线上买样付费的方式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线下”是因疫情期间人员跨辖区流动的限制,采用抽样人员定点驻地抽样、专车专人运送样品的方式进行抽检。截至目前,全市已经下达抽检任务12465批次,已完成抽样5877批次,抽样完成率42.90%,完成检验4437批次,检验完成率32.39%,发现不合格样品104批次,不合格率2.34%。抽检任务完成数、不合格样品发现率等指标名列全省前三,多次受到省市场监管局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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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靶向作用 专项行动护民生

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为原则,在均衡推进常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覆盖的同时,充分发挥专项抽检的靶向性作用,针对本辖区食品重点产业,重点品种以及特殊要求,在不同时段,不同节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计划完成10个食品安全专项抽检。一是助力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开展“大黄鱼”、“茶叶”“古田食用菌”、“海参风险排查”专项;二是聚焦热点,开展“两节食品安全”、“粮食加工品等涉粮食品”、“两超一非”专项监督抽检;三是开展“你点我检”“春季校园周边”和“秋季校园周边”专项监督抽检。目前,已完成“两节”、“春季校园及周边”专项监督抽检任务1130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7批次,不合格率0.62%;完成“海参风险排查”抽检监测专项任务30批次,发现问题样品6批次7项次,问题发现率20%;完成“粮食加工品等涉粮食品”专项889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率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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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管”结合 核查处置到位

“检”是指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手段,是以客观、严谨、科学、公正的检验发现潜藏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管”是市场监管部门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开展核查处置,严格落实核查处置工作“五个到位”的过程。市市场监管局督导组在现场与辖区市场监管局以及企业负责人积极沟通,对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产品质量管控、生产销售台账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与细致询问,及时震慑事发企业从业人员,提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成效,促进食品从业者提高安全意识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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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组现场再次强调核查处置工作“五个到位”的重要性:

01、“风险防控”到位

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事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风险管控到位的要求,监督企业彻底召回不合格食品,提交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置报告,防控风险隐患。

02、“原因排查”到位

市、县两级市场监管职能科、股室要指导生产企业严肃认真排查不合格项目产生的原因,督促企业俯下身子,要从生产工艺、环境、关键控制点、食品原辅料等环节逐一排查,该停产整顿的应当及时停产整顿,对企业提交的不合格原因的合理性、准确性要进行研判与评估分析,杜绝企业避重就轻、隐瞒隐患。

03、“行政处罚”到位

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依规依程序对不合格企业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企业未按生产技术要求进行生产、贮存、运输等自身原因导致食品不合格的,严格依法依规处罚;情节严重的,从严从重处罚。

04、“整改复查”到位

生产企业应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不合格原因的整改情况,并组织自查自检。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报告的整改完成情况要及时组织认真复查,并对整改后的不合格样品的同种食品及项目进行跟踪抽检,以检验结果合格作为企业落实整改复查情况到位的评估依据。

05、“信息公示”到位

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依规对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情况进行公示,保障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情权,并通过广大群众的社会、舆论监督,起到震慑作用。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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